违法“电鱼”必惩处 绿水青山必守护
2021-06-21 10:54:17
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邬卓枚 | 点击量:8771
法制周报讯(通讯员 邬卓枚)“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极大,我知道我做错了,以后绝不会再做这样的事。”6月16日,被辰溪县公安局因非法捕捞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当天,村民谢某某认真反思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并忏悔的说道。
在6月7日,辰溪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接群众报警,称有人在村内非法使用电鱼工具捕鱼。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发现辰溪县柿溪乡牛儿岩村村民谢某某在该村“葛藤溪坑”地段使用电鱼工具捕捞水产品,民警将其当场查获。
经询问,谢某某对自己使用电鱼工具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依法立案侦查,谢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于6月16日被辰溪森林公安移送检察机关起诉。
下一步,辰溪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将结合教育整顿学习实效,做好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行动,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活动,保护绿水青山,维护生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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